中新網廣州5月10日電(方偉彬 王君 趙麗)《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南沙新區片區知識產權全鏈條協同保護機制框架協議》(以下簡稱“協議”)10日在廣州南沙粵港澳大灣區暨“一帶一路”法律服務集聚區簽署。
近3年來,廣州市南沙區人民法院(廣東自由貿易區南沙片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南沙法院”)共審結各類知識產權案件近兩萬件。其中,涉及商標權、著作權侵權糾紛案件占比超過90%。
南沙法院聯合南沙區檢察院、南沙區科技局、廣州市公安局南沙分局、南沙區司法局、南沙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南沙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南沙區政策研究和創新辦公室、南沙海關等8家單位共同簽署協議。該協議從審查授權、行政執法、司法保護、法治宣傳等各環節制定相關舉措。
在信息共享、協同保護方面,協議明確各單位之間應加強溝通和信息反饋,統一對于商標審查、不正當競爭行為等具體事項的認定標準,在行政執法及司法案件辦理過程中加強在調查取證等方面的協調配合,強化對高發、典型性侵權行為的監管、查處。
在糾紛多元化解方面,協議強調充分發揮法院、行政機關、行業商會等各類解紛資源的功能,引導知識產權糾紛當事人積極選擇非訴爭議解決方式處理知識產權糾紛。
同時,協議提出市場監管局、科技局、綜合行政執法局、海關等相關知識產權監管、執法部門需在相應知識產權領域發揮專業優勢,推薦單位工作人員作為專家陪審員或特邀調解員,對口參與涉著作權、商標、不正當競爭、商業秘密等相關知識產權案件的審理或調解,充實知識產權糾紛化解專業力量。
在信用監管和聯合懲戒方面,協議提出構建知識產權嚴重失信行為信用監管和聯合懲戒機制。加強知識產權信用監管機制和平臺建設,強化行政、執法、司法部門協同聯動,探索將惡意重復侵權、拒不履行生效判決裁定、違法違規知識產權代理等嚴重失信行為主體列入“黑名單”,向各部門進行通報,由各部門依法依規聯合實施失信懲戒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