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孔德婧)昨日,海淀法院發布微博稱,已受理崔永元反訴方是民(筆名方舟子)名譽權糾紛。海淀法院稱,2014年1月21日,法院受理了方是民訴崔永元名譽權糾紛一案,審理過程中,崔永元以方是民發表的微博言論亦侵犯其名譽權,與此次訴訟具有牽連關系為由,在舉證期限內向海淀法院提起反訴。
據悉,崔永元提起反訴稱,其與方是民之間的網絡論戰起因于雙方對轉基因食品安全性問題的觀點迥異,而論戰系方是民惡意挑起事端,對崔永元進行語言攻擊。崔永元認為,自2013年9月9日方是民發表上述侵權言論至今,侵權微博數以百計,被轉發量數以萬計,被瀏覽量數以千萬計,造成了無法挽回的惡劣社會影響。因本案的本訴與反訴具有明顯的牽連關系,故提起反訴,請求法院判令方是民刪除侵權微博信息、賠禮道歉、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和經濟損失共計67萬元。
海淀法院表示,4月15日,法院就是否受理反訴聽取了雙方意見。昨日,海淀法院決定受理崔永元提起的反訴,與方是民提起的訴訟合并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