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丁俐 通訊員 李杰)互聯網時代,“棋牌游戲代理”“輕松日入過千”等宣傳話術極具誘惑力,不少人誤以為這是低門檻的致富捷徑,卻不知背后可能暗藏賭博黑幕,觸碰法律紅線。近日,湖北省谷城縣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開設賭場案,二被告人均被判刑并處罰金。
2021年9月起,被告人章某先后入駐多家涉賭平臺,以代理身份開啟違法活動。章某在微信群大肆發布游戲廣告鏈接,招攬玩家進入平臺,以“卡五星”“跑得快”“牛牛”等常見棋牌形式組織賭博,全程負責玩家轉賬充值、上分投注、下分退款等操作,并以抽取“房間費”返點的方式非法獲利。為擴大“業務”,章某還積極發展下線代理20余人,形成層級分明的涉賭網絡,涉案金額高達100余萬元,個人非法獲利4萬余元。
2022年3月,被告人黃某經章某推薦,下載涉賭平臺軟件參與賭博,在短期獲利后被“代理返利”的誘惑吸引,轉而成為該平臺代理,協助招攬玩家、對接投注事宜,非法獲利3000元。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章某、黃某明知涉案平臺系賭博場所,仍擔任代理、發展會員、接受投注并牟利,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第二款,構成開設賭場罪,依法應予懲處。綜合考量二被告人認罪認罰、系從犯且主動退繳全部違法所得等情節,法院判決章某犯開設賭場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并處罰金1萬元;黃某犯開設賭場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5000元。二被告人均服判。該判決現已生效。
法官提醒
網絡并非法外之地。棋牌游戲一旦與“代理返點”“充值投注”“抽取傭金”掛鉤,極有可能淪為賭博工具。現實中,部分人被“零成本、高回報”的宣傳誤導,忽視了平臺的合法性,殊不知只要明知是賭博平臺仍充當代理、發展下線,無論獲利多少,都可能構成刑事犯罪。應警惕“棋牌游戲代理”的違法陷阱,拒絕參與任何形式的網絡賭博,切勿因貪圖小利以身試法。若發現相關違法犯罪線索,應及時向公安機關舉報,共同守護風清氣正的網絡環境和社會秩序。
來源:人民法院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