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7月10日電 (記者孫博洋)記者從市場監管總局了解到,2025年,截至5月底,全國市場監管部門共查處違法廣告案件14315件,罰沒款1.01億元。
據了解,今年以來,全國市場監管部門持續加大對違法廣告的打擊力度,防范經營主體借違法廣告加劇“內卷式”競爭,切實維護公平有序的廣告市場秩序。針對已辦結案件,市場監管總局選取一批典型案件進行曝光。
曝光典型案件如下:
一、四川省成都市成華區市場監管局查處成都成華韓后醫療美容醫院有限公司違法廣告案
經查,成都成華韓后醫療美容醫院有限公司在以直播電商形式推銷“半島超聲炮”“歐洲之星全面部全模式”“星耀超光子”等醫療美容項目過程中,宣稱的治療功效與實際情況不符,并使用“單次我們的續航能力是9—12個月”“能夠解決肌膚20多種問題”等宣傳用語為功效作保證。
今年1月,四川省成都市成華區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有關規定,對當事人作出罰款40.98萬元的行政處罰。
二、河南省鄭州市市場監管局查處市野(鄭州)網絡科技有限公司違法廣告案
經查,市野(鄭州)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在互聯網發布的“市野醫生筋骨疼痛貼”醫療器械廣告中,含有“日本引進”“日本國民品牌”等與事實不符的信息,并通過宣稱“一盒讓你3年的腰腿疼痛、渾身酸痛消失”等內容,對產品功效作保證。
今年5月,河南省鄭州市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有關規定,對市野(鄭州)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作出罰款20萬元的行政處罰。
三、安徽省阜陽市潁東區市場監管局查處安徽全康藥業有限公司違法廣告案
經查,安徽全康藥業有限公司在互聯網推廣“永邦牌葛根豆蔻片”等保健食品過程中,通過宣稱“日產80萬瓶”“20余年實力大廠”等與實際情況不符的信息,對消費者造成誤導。
今年6月,安徽省阜陽市潁東區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有關規定,對安徽全康藥業有限公司作出罰款21萬元的行政處罰。
四、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區市場監管局查處杭州迅猶貿易有限公司違法廣告案
經查,杭州訊猶貿易有限公司在直播電商活動中對化妝品“薇諾娜極潤水乳保濕套組”進行廣告宣傳,宣稱該產品對皮膚出現的紅、腫、癢、刺痛以及痘痘等過敏癥狀具有治療效果,易使消費者將該產品與藥品相混淆。
今年3月,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區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有關規定,對當事人作出罰款17.55萬元的行政處罰。違法廣告所涉其他經營主體已另案處理。
五、廣東省廣州市白云區市場監管局查處廣州岐黃醫道文化傳媒有限公司違法廣告案
經查,廣州岐黃醫道文化傳媒有限公司通過宣傳視頻和宣傳冊推廣“菌方后生元特殊膳食粉”“阿膠頤神膏”等普通食品,宣稱上述產品具有治療腰間盤突出、關節疼、便秘等功效,易使消費者將該產品與藥品相混淆。
今年3月,廣東省廣州市白云區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有關規定,對當事人作出罰款13.5萬元的行政處罰。
六、上海市楊浦區市場監管局查處上海頤摩健康管理有限公司違法廣告案
經查,上海頤摩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在互聯網發布的“賽樂瑞pro”等普通食品廣告中,含有“血栓快速溶解、心腦血管雙重調理改善”“可以對中樞神經、肝臟健康、消化系統、骨骼、抗癌等有預防改善效果”等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的內容。
今年3月,上海市楊浦區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有關規定,對當事人作出罰款10萬元的行政處罰。
七、山東省青島市市場監管局查處青島科曼奇商貿有限公司違法廣告案
經查,青島科曼奇商貿有限公司在以直播電商形式推銷普通產品“藥王秘制膏”過程中,通過虛構消費者在使用產品后治愈“濕寒”“經絡不通”等疾病的案例,對產品使用效果進行宣傳,與實際情況不符。
今年3月,山東省青島市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有關規定,對當事人作出罰款10萬元的行政處罰。違法廣告所涉其他經營主體已另案處理。
八、海南省海口市市場監管局查處??谌A夏通物流服務有限公司違法廣告案
經查,海口華夏通物流服務有限公司在互聯網發布新能源汽車輪渡業務宣傳廣告,通過宣稱“新能源車徹底進不了海南了”“新能源車過海車票半個月內基本沒有”等內容,捏造與事實不符的信息,制造新能源汽車過海焦慮,妨礙社會公共秩序。
今年3月,海南省??谑惺袌霰O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有關規定,對當事人作出罰款20萬元的行政處罰。
九、江西省吉安市安??h市場監管局查處江西同創新睿營銷策劃有限公司違法廣告案
經查,江西同創新睿營銷策劃有限公司在互聯網發布的“安福華弘凌云府”房地產廣告中,以抵達“城南國際、國光”等商場、超市的時間表示項目位置,并宣稱“15年菁英教育入讀安福平都四小”,但該小學尚在建設中,并未實際招生。
今年1月,江西省吉安市安??h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有關規定,對江西同創新睿營銷策劃有限公司作出罰款10萬元的行政處罰。
十、北京市昌平區市場監管局查處中智無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發布違法廣告案
經查,中智無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在互聯網發布手機流量卡廣告,宣稱“超大流量 9元/月”,與實際情況不符。
今年4月,北京市昌平區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有關規定,對中智無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作出罰款10萬元的行政處罰。